CQ9电子生物信披工作获监管机构高度认可,考核再得最高级_CQ9电子生物 - 科技赋能人类健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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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Q9电子生物信披工作获监管机构高度认可,考核再得最高级

发布日期:2015-07-03 浏览次数:446

            近日,深圳交易所公布了2014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考核结果,考核结果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从高到低划分为A、B、C、D四个等级,CQ9电子生物再次荣获信息披露考核A级。本次考核中,考核结果为A的公司占创业板上市公司的21.18%,并且CQ9电子生物是安徽证监局辖区获得信息披露考核A级的创业板上市公司。

 
本次考核,深交所以各创业板上市公司2014年度日常信息披露情况为基础,综合考虑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、及时性、合法合规性和公平性,被处罚、处分及采取其他监管措施情况、上市公司与深交所配合情况、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情况,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规范运作情况,以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等,对各创业板上市公司2014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进行考核
 
同时,为鼓励上市公司对信息披露工作重视,中国证监会《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实施方案》明确规定,“信息披露结果为A是上市公司列入豁免/快速审核的前提条件”。
 
自上市以来,CQ9电子生物在规范化运作、信息披露工作方面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证监会、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规定,得到了监管机构的高度认可。公司将继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,得到更多投资者的信任。

            近日,深圳交易所公布了2014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考核结果,考核结果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从高到低划分为A、B、C、D四个等级,CQ9电子生物再次荣获信息披露考核A级。本次考核中,考核结果为A的公司占创业板上市公司的21.18%,并且CQ9电子生物是安徽证监局辖区获得信息披露考核A级的创业板上市公司。

 
本次考核,深交所以各创业板上市公司2014年度日常信息披露情况为基础,综合考虑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、及时性、合法合规性和公平性,被处罚、处分及采取其他监管措施情况、上市公司与深交所配合情况、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情况,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规范运作情况,以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等,对各创业板上市公司2014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进行考核
 
同时,为鼓励上市公司对信息披露工作重视,中国证监会《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实施方案》明确规定,“信息披露结果为A是上市公司列入豁免/快速审核的前提条件”。
 
自上市以来,CQ9电子生物在规范化运作、信息披露工作方面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证监会、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规定,得到了监管机构的高度认可。公司将继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,得到更多投资者的信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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